第(2/3)页 所以最终只有福尔摩斯夫妇和夏洛克三人一同赴约。 由于格里莫广场和福尔摩斯家的距离并不远,三人索性步行来到了目的地。 哈利在信上说得很清楚,他的新家在格里莫广场12号——就在11号和13号之间。 这看上去是一句废话,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因为格里莫广场(Grimmauld Place)是一条位于伦敦市区的街道,那儿的住户几乎全部都是麻瓜。 可是由于布莱克家族的神奇操作,使得这个地点既没有在地图上被标绘出来,也不会让麻瓜们在现实中看到。 在魔法和惯性的综合作用下,住在附近的人们早已习惯了11号紧挨着13号的可笑错误。 不过这儿毕竟是居民区,所以哪怕大多数人匆匆从12号门前经过,倒也并不显得奇怪。 当福尔摩斯一家人站到格里莫广场12号门前的时候,11号的楼上正隐隐传出立体声音响的隆隆声,13号的大门前则是摆放着一堆垃圾口袋。 “这还真是……” 福尔摩斯夫妇看着这一幕,不由自主就想起了破釜酒吧。 当时如果不是夏洛克,他们也看不到那间在唱片店和书店之间的狭小酒吧。 直到夏洛克领着他们来到跟前,并且意识到这儿的确有间酒吧的时候,他们才看到了它。 现在的情况跟当初几乎如出一辙。 只有跟着夏洛克走到跟前,同时在大脑中真正确信这儿存在这样一所房子,他们才能够看到这里。 不同于自己的父母,夏洛克是能够直接看到这所老房子的。 单单从门面上就能够看出布莱克家族的古老。 门前的石头台阶破破烂烂,门上的黑漆已经全部剥落,布满了左一道右一道的划痕。 银质门环上是一条盘曲的大蛇形状,门上没有钥匙孔,也没有信箱,但是却有一个门铃。 从外面看来,这幢房子似乎是又脏又乱,只有窗子刚刚擦拭过不久,显得不是那么污秽。 看来哈利的大扫除还是有点效果。 然而在福尔摩斯夫人眼里,这明显就不够看了。 她是第一次到巫师家里做客,看到眼前的这一幕以后不禁皱起了眉头: “难道巫师们不用打扫卫生的吗?” “不,亲爱的瓦里塔,巫师们虽然不修边幅,但还不至于到这种地步……” 福尔摩斯先生曾经去过罗恩的家——洞穴居。 在把它跟眼前的格里莫广场12号比较了一下以后,不禁微微摇了摇头。 别说是自己的妻子,就连自己也看不上啊。 夏洛克则是心中了然。 看来小天狼星对于自己这个住处并不是很满意。 可他还是为了哈利,选择继续搬回到这里。 这就是爱,说也说不清楚。 暂时只能看出这么多,剩下的就需要等进入这间老宅以后进一步考证了。 听到丈夫的话,福尔摩斯夫人皱了皱眉头:“不说这个了,我们还是先进屋吧。” 福尔摩斯先生点了点头,就准备按响门铃。 就在他的手马上要接触到那个门铃的时候,黑色的房门打开,哈利那张兴奋的面孔出现在三人面前: “叔叔、阿姨、夏洛克,你们终于来了,快点儿进来!” 刚刚打开门的哈利注意到福尔摩斯先生正准备按门铃,不禁吓了一跳: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