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钱。 丝绸礼帽五先令,也有十三先令的。 买贵的。 柄上镶银的手杖,有七先令,也有三镑的。 买贵的。 包括衬衫、西裤、马甲,包括皮靴、怀表、表链——甚至装怀表的金属小圆盒。 买贵的,贵的,贵的。 当普休·柯林斯脱下四个先令一身的工作服(还赠送领带,犹太人极会做生意),穿上价值几十镑的行头后,再领他去打扮了头发和胡须,清理了指甲缝里的泥,牙齿和鼻毛—— 看上去就像点样子了。 猜得没错。 老柯林斯强烈要求,要跟上,要和罗兰一起。 ‘我怎么样也不能等在伦敦,让她舟车劳顿来见我。’ 他支支吾吾,绕着圈打听罗兰的路线。 “您不会要自己乘车去吧?” “你怕我走丢了?” “我担心雅姆并不相信你是那个同他信件来往的人。” 由于罗兰是个‘盲人’,这全程都由萝丝的老师得闲领着柯林斯先生,然后,用了两天挑选、搭配,焕然一新——当罗兰将一枚枚金镑交给他时,老家伙那心疼得表情好像死了妈妈。 最近还谁妈妈死了来着? “三十五镑?!你可真会花钱。” 他塌着背,等那胡须卷翘的男人欠身告别,出了门,才肯到罗兰耳边小声发表他的不满:“三十五镑,就这身像棺材一样难受的,三十五镑!” 罗兰可不会在这方面和他掰扯:“我已经约好了马车,叔叔,你没有要准备的了?” 老柯林斯扭扭捏捏问罗兰,是否要带上那把琴。 “…什么琴?” “你最近经常在二楼弹琴,别以为我听不见。” 罗兰实在不解,去接雅姆,带什么琴? “您竟然还会弹琴?” “我当然不会。”老柯林斯撇嘴:“你不是会吗?最近学了不少,叮叮当当的,我都不嫌你吵了。” 绕了半天圈子。 然后。 “你可以在我和雅姆见面…或者聊天的时候,弹上那么一曲…” 罗兰:…… 「他是不是分不清什么是浪漫,什么是尴尬。」 - 我不知道。 - 但我保证绝对不会带那破琴。 (本章完)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