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初遇吉尔-《从亮剑开始的特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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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一般的枪械不同这把史密斯威森手枪是量产手枪里面威力最大的一把左轮手枪了,就连沙漠之鹰在史密斯威森M500面前都是不值一提。

    或许点五零口径的沙漠之鹰拥有一千五百焦耳的动能在普遍就只有四五百焦耳动能的手枪面前已经非常的厉害了。

    但是这样的枪口动能放到M500面前真的不够看,因为六百多的枪口初速度加上二十多克的弹头重量直接赋予了M500拥有可怕的四千多焦耳的枪口动能。

    不要说沙漠之鹰了就是一般的狙击枪除了大名鼎鼎的巴雷特等一些点五零的大口径重狙之外,其它的轻型狙击枪都达不到这样的枪口动能。

    就比如米锅最为常用的轻型狙击枪M24狙击枪,这款狙击枪使用的就是七点六二毫米子弹,其弹头重量为十一克初速为八百零五米每秒,因此枪口动能也就只有三千五百焦耳的动能而已。

    当然众锅后来生产的长风高精狙使用的也是这种子弹因此性能上是可以对标米锅的M24狙击枪的。

    而李秀之前拿的FN57手枪弹子弹动能则是只有M500左轮枪的十分之一,也就是四百多焦耳的动能而已。

    不过大威力的同时也带来了M500左轮枪子弹的超重的重量一克M500左轮枪子弹的重量就达到了五十多克几乎也是FN57手枪子弹重量的十倍,因此李秀并没有多拿只是拿了一百发M500左轮枪的子弹。

    等李秀选好自己所需要的枪械之后,詹姆士的特遣小队也选好了枪械。

    其实对于詹姆士他们特遣小队来说,其实并没有选枪,因为枪店里面的突击步枪几乎都是阉割版本的不能连发的突击步枪。

    所以詹姆士的突击小队也只是补充了一下弹药而已。

    而爱丽丝以及马特等人选的则是两把李秀之前用过的伯莱塔92手枪,并没有选择李秀喜欢的FN57或者是M500,可能是他们使用伯莱塔92手枪弹枪感更好吧!

    对此李秀也没有说什么,毕竟萝卜白菜各有所爱,而李秀也不能强求他们非得选择自己所喜欢的枪械吧!

    选好枪之后,李秀就带着众人找到了一辆商务车,之后一行十人就风驰电掣的一路直奔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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