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我走了-《俗人剑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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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为提升的有些慢,目前还在筑基中期盘亘,且感受不到突破的壁障,他也不着急,凡事强求不得,顺其自然就好。
冥冥之中,他感觉自己越活越像一个死气沉沉的老道了,无为,随心,淡泊,素雅。
他不想改,也没有这种意念,就这样挺好的!
……
“叶良辰,明天幕白时出发,可千万别迟到了!”说话的是一个胖胖的中年修士,筑基后期修为,叫金大福,一个很俗气的名字,通通通商商队雇主。
被他唤做叶良辰的年轻人此时正一脸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得了,保证耽误不了你的行程!”
金大福看到他那副欠揍的表情就来气,是真的想过去把他揍一顿,前提是自己能打得过。
别看这小子只是中期修为,但实力却一点也不逊色于他,有一次商队遇到一伙实力强悍的修盗,眼看自己这边就要全军覆没,关键时候这小子仗着一身强悍的本事,硬生生擒住盗首,这才逼得贼人让路,免去一场灾祸。
从那以后,但凡每次招募,金大福都会高价邀请此人,一般强人根本不用他出手,只需跟着队伍,以防万一就行。
陈云自商队回到住处,唤出清欢,将一块上品灵石交给她,“天亮后就出发,大概二十天以后归来,若逾期不归,你自行抉择。”
这是他每次出镖前都会交代的话,因为他深知,对于自己这样的人来说,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谁会第一个到来。
“我等你!”同样的回答,清欢不厌其烦的每次都说得那么认真,因为她知道他喜欢听,更因为她知道他明白她说的不是真话,真作假时假亦真,假作真时真亦假,真真假假,有时候真没那么重要。
“你放心,我良辰有一百种方式让自己回来!”这是他的自信,这份自信源于他对自己实力的认可,不光是因为他曾经打赢过李星南,更因为这一年来他跟随商队经历过的大小战斗。
陈云心里明白,仙人居是打赢李星南的其实不是自己,或者说不完全是自己,当时的他处于一种半疯半醒的状态,战斗的是他,也是缺失的道心。
如果现在在回过头去打一场,他还真没把握能赢,因为现在的他,觉得自己不会再疯了,不过,也仅仅是觉得,就如曾经的他从未想过自己会打败李星南一样,问题在没有发现之前,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有问题,只有时间才能验证一切的真假。
清欢早已习惯陈云这种偶尔怪里怪气的腔调,“鸿雁在云鱼在水,自有清风送书来!”这是她的心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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