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一个故事-《回到那年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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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这也不能怪张母。当下是1985年,按照统计局所给出的数据,北京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的年收入只有900挂零,平均一个月都不到80。可是张贺所说的却是1990年以后的事,是从他十岁到十八岁生日前的这段时间,其数据可是从每月170涨到了每月450,八年间翻了近三倍。更别提像张贺父亲这样的,正好赶上了首都钢铁厂最为辉煌的八九十年代的段长,其月收入更是比其他企业的职工多出两倍还要拐弯。张母虽也在首都钢铁厂工作,但手术后先是吃劳保,而后又只能担任保洁员的她,月收入就少得可怜了。这也正是张母不得不在手术和离婚后,选择带着张贺与父母同住的重要原因。
    而此时,听了母亲的话,张贺也只得在无奈之余,继续讲道:“大屋虽说判给了老师,但那所房子在石景山,离我们学校太远,老师根本没办法在那边住,所以那套房子等于还是他前夫享用。可是谁又能想到,正因如此那个男的竟然偷偷摸摸把房子换了。”
    “啊?换了?他怎么换的呀?换哪去了?”张母惊道。
    “换到比石景山更远,位于八大处脚下的模式口。”
    “你们老师没锁门吗?”张母追问道。
    “要不怎说老师善良呢,她并没有因为离婚就把大屋上锁。但话又说回来,上锁有用吗?”
    “那换的房跟那边一边大吗?”张母继续追问道。
    “比之前的小好多,老师的大屋从15平米变成了8平米,她先生原先那个8平米的小屋倒比原先大了一点,大概10平米。”
    “这不有病吗?那干嘛换啊?”张母不解道。
    “觉得法院判的不公,上诉中级法院又给驳回了。赌气呗。”
    “那你老师能干吗?”张母追问道。
    “听说是找律师问了,但好像打这种官司得花好多钱,老师没有,娘家人又不愿出。”张贺一边解释一边又突然意识到:“诶!不对呀!当年只需让法院出面判定交易无效不就得了。这能花多少钱啊?又不是得按诉讼标的的价值收费。我姨和我妈他们当年到底是怎么弄的呀?”对当年大人们出面办的事脑中一片空白的张贺,心里也不禁有了疑惑。
    “那后来怎么解决的啊?”张母继续问道。
    “后来经单位调解,把他俩分开了。两居室给了她前夫,调给了老师一间只有9平米的城里的平房。”(老北京管二环里叫城里,即以前的北京城墙所圈之地。)
    “啊?怎么这样啊,太不公平了?”张母不忿道。
    “谁让那男的在单位里是小领导,新媳妇又是处长呢。”
    “新媳妇?”张母疑惑道。
    “对,新媳妇!就在老师拿到了离婚判决书的第十天,老师就从她前夫同事的嘴里得知,她前夫已与别的女人领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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