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世将至 过去了-《灭世枪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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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有一个要求。
    那就是要先付钱证明自己的实力,然后才能按着合同拿货。
    可能是短时间内赚了太多钱,沈建国的澎湃热血直接把他原本还算灵动的脑子给煮糊涂了。
    大字不识几个,居然也敢在签了合同之后,直接就把钱给付了。
    五万块!
    几乎就是他全部的家当了。
    结果自然是左等等不来货,右等也等不来货。
    上门去讨说法,人家看看他的合同,轻飘飘一句“等着吧,你的货还早着呢”,就又把他给打发回来了。
    说到这里,整个人委屈的都快哭出来了。
    人家是港商,所以沈建国生气自然是有的,但发火却是万万不敢,连续去找了好几次,却每次都被秘书挡了回来,根本见不着正主。
    还是太老实了啊。
    总觉得人家是同胞,所以就不觉得他们会有什么坏心思。
    其实呢?
    呵呵。
    不杀贫何以为富?(当然,真正心怀故土的还是有不少,就用不着我多说了。)
    林海听完很是感慨,伸手道“合同能给我看一下么?”
    虽然离拿到货还遥遥无期,但毕竟是五万块钱的合同。
    沈建国犹豫了一下,这才从怀里掏出个自己用硬纸壳做的文件夹递了过去。
    合同倒是正经的合同,上面的商品也确实是好东西。
    就是里面的交货时间对沈建国太不友好了。
    上面写的交货时间是一九八二年的五月底。
    取消合同的违约金为货款的百分之三十。
    尼玛两年后才交货……
    这不明摆着坑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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