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我不服!” “不服?不服你就告去。程干事,宣布惩罚结果。” “是。中医院斜对面包子铺,无证经营一个多月,参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作出如下决定:取缔该包子铺无证经营行为,没收其非法所得,一个多月按一个月计,每天按30元算,共计900元,另,处罚款1000元。” 齐正哲把眼睛睁得老大,胸脯一起一伏。 “两位领导,”我反而变得镇定了,“这处罚也太重了。我一个小小的包子铺,哪交得起这么重的罚款?” “是啊是啊,也罚得太重了。只是卖几个包子而已。”有人帮我们说话。 “重与不重都是我们上级决定的,我们只是来代通知的。非法所得和罚金最迟下周三交齐。程干事,我们走。” 制服领导往外走。人群让出一条路。大家议论纷纷,义愤填膺,极其同情我们的遭遇。可也只是同情,谁也无可奈何。 可人群还未散尽,又有两个穿制服的走进我们小店铺。 今天还真邪门。 看制服上的工作牌,是卫生所的。是两个女的。可并不因为是女的,就通情达理。 程序和工商局的领导一样,一个发话,一个宣读。我们这个小小的包子铺违背了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我们未取得卫生许可证,却卖了一个多月的包子! 小个子女领导继续宣读:“根据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待小个子女领导宣读完,高个子女领导拉着脸说:“根据以上条例,我所对该包子铺做出以下处罚:取缔该包子铺无证经营行为,没收其非法所得,一个多月按一个月计,每天按30元算,共计900元,另,处罚款1000元。” 和工商局的处罚一模一样!这不是同一个鼻孔出气是什么? 齐正哲脸气得发紫,“罚吧,罚吧,老子没有钱看你们怎么罚?顶多老子这个包子铺不开了!” 哥,十一年了,这是齐正哲第一次在我面前爆出口。再不爆出口我觉得都已经算不上人了。我觉得我的肺也气炸了。 散去而又围过来的群众更是唏嘘不已。这时,我才发现,外面围满了观看的人群。我估计,中医院这一带的人都被吸引过来了。 “另外,我代表卫生所正式通知你们,违法所得和罚金最迟下周三交齐!我们走。”高个子女领导说。她们一前一后走出包子铺。 连通知都一模一样! 这一回人群没有立即散去。有几个稍熟悉一点的反而进来安慰我们。 或许大家以为还会有什么部门领导会过来处罚我们。不过,我看得出来,绝没有幸灾乐祸的。大家都很同情我们的遭遇。 说实话,我们这个小店铺绝对可以上地区日报的头版头条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