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说到这里,李言诚拿起了一张拍摄死者脚踝处绑绳子的照片。 “不过什么?” “我想说的是,这个人把死者的脚都绑住,这绑住了以后要实施犯罪,只能把受害者的腿这样抬起来,这个姿势…… 智海,死者体内有犯罪分子的体液吗?” “有” “你说他如果是十年前那个人,为什么之前他在犯罪时从没有绑过受害者,现在又开始绑了呢?他为什么会改变自己的作案习惯。” 确实,十年前的系列案件,已知的几名受害者都说过手脚没有被绑。 “会不会是年纪大了,担心自己力不从心?” 这个问题办案人员也讨论过,最终并没有讨论出什么答案来,毕竟,只有在抓住那个人之后,才能从他嘴里知道为什么会选择这样一个颇有难度的动作。 “力不从心吗?”李言诚皱了皱眉头,他觉得这四个字有点太轻飘飘了。 徒手掐死一个成年人,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最起码也要不松劲的持续掐两分钟以上才行,还要非常用劲。 单手,又那么大的劲,力不从心?恐怕不是这么简单的。 摇了摇头,将这个问题记在脑袋里,他又问出了下一个问题。 “没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吗?” “目前还没有,受害者是饭店服务员,平时上下班都是徒步,那天晚上九点下班跟同事告别后,就再没人见到她,从饭店到她家,走路需要二十分钟,共有两条路。 其中有一条路算是小路吧,两条路的距离差不多,我们判断,那天晚上受害者应该走的是这条小路。” “为什么会有这个判断?” “这也是我们要将这起案件跟十年前的系列案件并案的原因之一,那条小路本来有路灯,根据调查发现,九点钟,也就是受害者走到这条路之前有人从那条路走的时候,路灯还亮着。 可后来我们走访的时候发现,那个路灯被人为破坏了,附近的居民说,就是那天晚上坏的,这个手法跟十年前的也特别像,不过可惜的是,我们在那条小路上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痕迹。 从那个被破坏的路灯来看,第一案发现场应该就在那条小路,受害者走到那条小路后,被犯罪分子从身后击晕,然后带离现场。 那人应该是有自行车,或者其他没有什么声音的运输工具,载着受害者抵达距离那里一公里多一点的第二案发现场。” 十年前的案件,作案那个人也是打坏路灯,在一片黑暗中击晕受害者带离现场,从这点来看的话,还真有点像。 “你们在那条小路上没有发现任何异常吗?” “确实没有,因为等淀海分局刑侦科的同志们过去的时候,那条路已经被环卫工人清扫过了。” 难怪! 李言诚挑了挑眉头。 案犯在第一现场肯定会留下痕迹,但如果被清扫过那就没办法了。 “智海,你刚才说受害者下班回家有两条路可以选择,另外一条路是什么情况?受害者平时上下班都走哪条路?” “不确定走哪条路,另外一条路是大路。” 金智海翻开记录本,指着其中一张草图说道:“大诚你看,这条是大路,这条就是那个小路……” “你等会儿……” 不等他把话说完,李言诚就开口打断了他的话。 “既然在小路没有找到任何可疑痕迹,你们为什么判断受害者就是在小路被击晕的?仅凭被打坏的路灯吗?” “呃……” 金智海被问的给愣住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