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3章条法-《大唐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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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这是如今,这要是在之前,就是不行的。

    归顺的中原,就是那么舒服。

    新的条例,从断事官口中,宣扬到了各百户,千户,每一帐,受到了广泛的欢迎,最起码的是,不被抵制,这就够了。

    只是,新条例颁布后,许多断事官,颇有些心事,或者说,代表着。广大的牧民心愿,提出新的立法要求:

    “家主死后,财产如此分成?”

    “草原上不是幼子守灶吗?”

    杨廷璋驻守武州,还是知晓的,听到这个财产方面的要求,他思量一会儿,说道:“如果家主临死前并没有划分,或者死在外面,那么,按照规矩,幼子将分到其总家产的一半,其余子嗣,共瓜分一半。”

    “如果没有子嗣,就由其兄弟,侄子,最后,才是女婿,依次享有继承权。”

    听到这,众断事官纷纷表示满意,这是最公平的法子。

    草原上的幼子守灶,就是包括长子在内的儿子们,他们成长后就会分门别户,单独成立自己的家庭,父亲只是帮扶就行了。

    养老送终的时候,自然是幼子留在身边,理所应当的继承大部分的遗产。

    就如同汉人的嫡长子继承者,嫡长子继承大部分的财产,都是有所缘由的。

    所以,此番幼子守灶制,成为条法,自然就能够减少冲突,和谐草原。

    最后,断事官们又提出来一个尖锐的问题:“人口在不断地增加,而草场是有限的,之前划分的草场,许多牧民随意侵占他人草场,这又如何行事?”

    按照道理来说,草场都是皇帝的,牧民们只有使用权,自然而然,侵占起来,就是理所应当了。

    而在这一条,却没有条例可循,这就让断事官们头疼了。

    “无他,很简单,就按偷盗来论处,为奴一个月来惩戒。”

    杨廷璋随口说道:“至于其他的条例法律问题,你们写出来,送到武州,我的幕府就在那,幕僚们正好无事,可以帮你们制定出来。”

    “若是你们都满意的话,我再呈交给陛下,形成法律条文。”

    花费一日的功夫,处理了草原上的事务后,杨廷璋就准备回到武州,然后再将这四百少年,送到京城。

    事实上,这些少年们,在去年就已经开始准备了,对于汉话,已经学的大致不离,会说,会听懂,但就是不会识字。

    武州去往洛阳,最快捷的方法自然就是坐船,从永济渠而到洛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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